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 (2869) 2022-08-03 20:12:37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1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仍较大。由于募集资金在投入期间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币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16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杨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2-117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327,219股新股。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已经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币605,2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划入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北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AA40499《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公司使用“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11,390.92万元、“沼液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项目”即“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6,664.13万元,以及原计划投向“惠民县大朴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利用扩建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5,600万元,合计23,655.05万元,用于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26日、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及《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每年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1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能有效降地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期限届满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司及时将借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公司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及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后拟继续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变相改变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不得使用该部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公司遵守上述规范要求和承诺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北清环能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